1月16日,保利发展(600048.SH)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的公告。
保利发展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保利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保利发展曾公告,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专项用于15个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这些项目均为普通住宅项目。
对于募资投资于15个项目的主要考虑,保利发展表示,这些项目为公司全资持股或控股且持股比例较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已取得合法证照并开始建设,项目已取得预售证并开始预售,满足“保交楼”的基本条件;项目为面向刚需型或改善型客户群体的住宅项目,满足“保民生”的特征;项目预计收益良好,预计将给发行人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项目均已于2024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预售情况良好,后续将根据协议约定及项目销售等情况开展施工及交付,满足“保交楼、保民生”的政策要求。项目容积率区间1.25-4.20,平均容积率2.44,满足不低于1.0的要求; 平均单套建筑面积区间84-143平方米,平均122.47平方米,满足不超过144平方米要求; 平均成交价格均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满足相关要求。
按照保利发展此前的披露,在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新增股本、债务融资的前提下,公司面临的资金缺口为213.12亿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未超过公司资金缺口,也未超过129.83亿元与房地产工程建设支出相关的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公司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