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有余,永辉超市(601933.SH)针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御锦”)未按约支付万达商管股份转让款而进行的追款申请,获终局裁决支持。
4月14日晚间,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简称“上国仲”)送达的裁决书。根据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大连御锦需向永辉超市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和加速到期违约金等共计38.57亿元。第二被申请人王健林、第三被申请人孙喜双、第四被申请人大连一方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大连御锦的大股东为一方集团,孙喜双为一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好友,他和一方集团经常出现在王健林的公司股东名单中。
2018年,为了拓展优质物业,永辉超市以35.3亿元,从一方集团手中买下大连万达商管约3.9亿股股权。随着永辉超市业绩出现下滑,以至连年亏损,永辉超市又将其转让。
2023年12月,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约3.9亿股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超过45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永辉超市称,本次交易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资产,符合公司缩小投资规模战略。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共分八期支付。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约定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约定付款金额为3亿元。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由此,王健林成为此次交易的“保人”之一。
但是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也未承担担保责任,为此永辉超市向上国仲提起仲裁申请。
永辉超市公告显示,经审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作出裁决:大连御锦需向永辉超市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39亿元,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并支付律师费等,合计超过38.57亿元。
永辉超市表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尚未履行相关义务,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目前,永辉超市业绩承压。永辉超市发布的2025年业绩快报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5.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亏7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33.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亏41.00%。
截至2025年底,永辉超市总资产304.82亿元,较报告期初减少2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59亿元,较报告期初减少58.13%。
为了尽快盘活资产、回笼资金、聚焦主业,永辉超市仍在继续出售相关资产。3月23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按与上海派慧科技有限公司协议约定的交易方案,以总价8000万元向其转让云金科技28.09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永辉超市不再持有云金科技的股权。 目前该交易协议已生效。
此次永辉超市38亿元追债获得裁决支持,在被申请人履行完相关义务后,有助于其进一步回笼资金。
4月15日开盘,永辉超市股价为3.98元/股,涨幅为1.79%,市值为361.1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