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

八部门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

2026-02-03 动态更新

2月2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根据《安全指引》,汽车数据处理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据出境行为:1.汽车数据处理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传输至境外;2.汽车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3.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情形,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

《安全指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规定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或者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三种管理方式的适用条件,提出免于上述三种管理方式的九类情形。二是重要数据判定,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驾驶自动化、软件升级、联网运行等汽车行业典型业务场景,细化汽车重要数据判定规则。三是数据出境流程,围绕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判定数据出境活动管理方式、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等方面,明确规范开展数据出境活动的工作要求。四是汽车数据出境安全保护要求,从管理制度、技术防护、日志管理、应急处置等四方面,指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建立事前保护、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的数据出境安全保护能力。

《安全指引》与国家网信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三版)》衔接一致,要求企业在申报时提供拟向境外传输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具体特征,包括数据类型、涉及行业、数量规模等信息,不要求提供数据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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