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将开展多个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包括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电视编导方向)、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以及工程硕士(涵盖化学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环境工程等领域)、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含英语口译和英语笔译方向)等多个专业或领域。详细的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请参阅我校的相关公告。
新设专业(以上标红的部分)的学制及培养方案按照相应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统一制定,并且其学费标准原则上不会超过同类学术型专业的自筹经费标准(同时会提供一定比例的公费名额)。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条件需遵循研究生院的规定。
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针对特定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所设立的一种学位类型。相较于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在校期间享有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同样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此外,还包括环境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化管理工程、林业栽培技术与管理、临床医学专业、建材市场营销专业以及桥梁设计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