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活动,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介绍,为保证基层科普活动开展不受资金短缺的限制,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
2024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实施。新科普法明确:“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
澎湃新闻注意到,修订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将每年9月确立为全国科普月。
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李昕介绍,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普工作以公益性为主,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变化,科普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是大势所趋。
新法在强调科普是公益事业的基础上,明确要求构建“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比如,规定促进企业结合科研生产开展科普,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
如何保证基层科普活动开展不受资金短缺的限制?顾雁峰介绍,中央财政不断完善科普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支持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科学普及的战略地位。加大中央本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点科普项目支出。2024年安排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普及”相关经费28.89亿元,比上年增加1.75亿元,增长6.4%。
与此同时,通过科普领域相关转移支付积极支持地方开展科普工作。2024年安排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13.17亿元,用于支持增强科技馆公共科普服务能力,调动各地科普组织和社会各方开展基层科普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在分配相关资金时优化分配方式,加大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此外,落实科普捐赠等税收优惠,支持企业捐赠等多元化投入。为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国家已出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其中,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符合条件的用于科普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顾雁峰称,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是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要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2015年3月,财政部、中宣部、中国科协联合下发《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正式启动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
据介绍,近十年来,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累计安排资金68.77亿元。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9.168亿元,较2015年增长164.7%。免费开放科技馆数量从2015年的92座增加到2024年的409座,年均增加科技馆35座,累计接待观众超4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