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应延迟毕业,但如果确实由于科研工作条件等因素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则可申请延迟毕业。每次申请延长时间通常为一个学期,并且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总时长不得超过四年。
1. 凡是需要延迟毕业的研究生,必须提前提交申请。研究生院会在每年三月和十月集中处理此类申请,在其他时间段则不接受申请。各学院需在规定的处理时间内整理并汇总本学期内的研究生延迟毕业情况,并将所有延期申请表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处理。
2. 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已经办理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会自动进入延迟毕业状态,无需再另行申请。
3. 延迟毕业的相关手续将成为学校每学年向教育部“学信档案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注册学籍的依据之一,未能按时办理的学生将会自行承担学籍丧失的风险。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现行高校的规定,若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仍未能通过考核,最终将仅获得结业证书而非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明。此外,该研究生在学校中的学籍也将不再保留。因此,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务必避免因特殊情况导致延迟毕业,以免影响自身的学业进展以及未来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