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文保单位建设工程,淄博市市立医院被文物局罚款10万

擅自在文保单位建设工程,淄博市市立医院被文物局罚款10万

2024-08-30 动态更新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因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淄墓群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被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行政处罚10万元。

据了解,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是临淄区医疗中心(临淄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的建设单位。该院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淄墓群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破坏了临淄墓群的历史风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及《山东省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进行10万元罚款。

涉事项目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6年,2020年5月加挂淄博市市立医院。目前,上述项目室内回廊吊顶安装工程已完成90%,大厅装修工程整体完成约50%,病房楼A、B座东、南立面装修完成80%,预计2024年年底门诊医技楼等基本完工。

原标题《淄博一医院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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