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林女士与何先生登记结婚。婚后家庭矛盾不断,林女士与公公关系紧张,但与婆婆相处和睦。正是这份婆媳情谊,让两人的婚姻维系了近 30 年,但最终还是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多年后,林女士得知前公婆已相继去世,但双方早已解除婚姻关系,她便一直未前往墓地祭拜。直至林女士的女儿前去祭拜时意外发现,林女士的名字竟以 " 儿媳 " 身份,赫然刻在老人的墓碑之上。
林女士认为,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结束,自己不再是何家儿媳,何先生未经允许擅自刻名的行为侵害其姓名权,也给她造成了严重精神困扰,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何先生立即除去墓碑上林女士的姓名,并赔偿相应精神损失。
何先生认为,双方确实早已离婚,但是因为母亲生前一直与林女士关系亲近,林女士也经常前来探望母亲,所以为了成全老人遗愿,便在墓碑上刻上了林女士的名字。如今逝者已安葬二十余年,不愿动碑惊扰。
面对这起 " 情、理、法 " 深度交织的纠纷,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托江浦路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大家意识到:这不仅涉及人格权纠纷,更是一道横在两个家庭间的情感 " 坎 ",一纸判决或许能 " 除名 ",但未必能 " 解心结 "。
从法律层面来看,林女士除名的诉求有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双方离婚后身份关系已解除,一方无权擅自将另一方姓名刻于墓碑。然而,何先生的顾虑同样现实——强行铲字,既有违传统习俗,也可能引发其他家族成员不满。
在前期 " 圆桌调解 " 中,指导法官围绕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死者人格利益与生者祭奠权等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街道调解员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理性对话并适时疏导情绪,帮助双方放下戒备、坦诚诉说真实想法。
" 这不是简单的谁对谁错,而是如何让过去不伤害现在,让逝者安息、生者安宁。" 指导法官的这句话,为柔性化解定下基调。
此次巡回法庭现场,法官再次明晰法律边界,也为双方找到了兼顾法理与情理的 " 破局点 " —— " 除名 " 不等于 " 抹去过往 "," 补偿 " 也可以替代 " 对抗 "。
林女士表示,只要去除名字,愿意在精神损失费上作适当让步;何先生则松口:" 我能够体谅她的难处,我会做通其他家属的工作,把她的名字去掉,并愿意给予补偿。"
最终,双方达成了 " 除名 + 补偿 " 的调解方案:第一,何先生在一个月内办理墓碑去名手续。第二,何先生自愿给予林女士经济补偿,用于 " 表达歉意、了结过往 "。第三,双方确认,墓碑除名后就此再无争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