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0 日,浙江海宁,陈女士称,自己租了房东的店面做生意,在不知情情况下,房东将自家电表和外租其他家的店面电表都接在自家电表上,6 年自己累积缴纳 17 万多电费,其中帮房东和他的其余租户多交了几万块。
陈女士称派出所已经立案,民警称对方已经取保候审。陈女士说,房东也承认偷电费,但拒绝赔付,并让自己到期搬走,要想接着谈,就去派出所撤案。
来 源:@荔枝新闻
陈女士称派出所已经立案,民警称对方已经取保候审。陈女士说,房东也承认偷电费,但拒绝赔付,并让自己到期搬走,要想接着谈,就去派出所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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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自研顺网,本文标题:《房东私将自家和店面电表接在租客电表上,租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