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央行发布新规:个贷各项息费“透明化”,8月1日正式实施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发布新规:个贷各项息费“透明化”,8月1日正式实施

2026-03-15 动态更新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3月15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11条,是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等,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个人贷款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息费乱象时有发生,其中,个人贷款息费披露不到位、不规范是乱象的重要诱因。

各类机构、息费全覆盖

《规定》明确,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是指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违约情形下的逾期罚息等可能产生的费用,且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水平。

按照《规定》,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注明贷款本金,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合作机构收取的各项费用,明确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规定》的突出特点是贷款机构全覆盖,《规定》不仅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也包括第三方贷款合作机构。

界面新闻注意到,此前,金融监管总局一个月内约谈了携程旅行、分期乐等11家平台运营机构,两次约谈均提到“平台运营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借贷业务时,应当切实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清晰明确披露借贷产品息费信息”。

《规定》强调,贷款人应当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息费披露涵盖三大场景

《规定》要求,贷款人应当在营业场所、官网等渠道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解释说,在消费者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前,借款人应该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对于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支付订单页面以显著明细方式展示分期费用、违约成本等信息;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在签署贷款何蓉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约束的个人贷款不包括信用卡透支利率。按照《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信用卡透支不适用。

前述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和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政策培训等现实需要,《规定》预留了5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另外,监管机构讲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统一操作标准。我们正在组织制作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以及线上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页面综合融资成本名师样表。”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通过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披露的涵盖范围和操作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推行“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真正使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转载请注明来自研顺网,本文标题:《金融监管总局、央行发布新规:个贷各项息费“透明化”,8月1日正式实施》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