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5年助力整治“内卷式”竞争,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认定构成垄断案件27件;审理两大电商企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引导双方互联互利、共促消费。
当前“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大突出问题。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竞争。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则明确,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人民日报此前报道,部分平台企业非理性竞争行为愈演愈烈,潜在的“补贴倾销”“二选一”等垄断行为引起监管关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钟颖介绍,“内卷”与垄断常呈现出“共生强化”的动态闭环。“内卷式”竞争可能催生单一巨头通吃的垄断市场结构,或者迫使中小企业为求生存达成隐蔽的垄断协议。
此前在202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李震诉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明确认定阿里巴巴集团、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实施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构成垄断,依法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所涉垄断行为发生于2017年6月至2021年8月期间。在此期间,淘宝与天猫平台未开放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服务接入,用户注册淘宝账户时被强制勾选包含支付宝服务协议的一揽子协议,购物时若选择第三方移动支付,仅能通过支付宝完成交易,无法选择微信支付、云闪付等其他主流支付工具。原告李震认为该行为剥夺了其支付选择权,遂提出停止违法行为、确认违法性、赔礼道歉及连带赔偿等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高晓力日前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今年最高法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深入研究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有力监督、纠正滥用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