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术后截肢状告医院二审胜诉黄河三门峡医院被判赔80余万元

河南男子术后截肢状告医院二审胜诉黄河三门峡医院被判赔80余万元

2026-01-04 动态更新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2026 年新年之际,河南三门峡市市民平先生收到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法院驳回黄河三门峡医院的上诉,维持黄河三门峡医院赔偿平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近 80 万元,并支付 3 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原判决。“案子是赢了,但我丈夫失去的腿却永远回不来了。” 1 月 4 日,平先生的妻子告诉奔流新闻记者,他们尊重法院判决,目前正等待当地卫健部门对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的追责。

今年 51 岁的平先生如今只能靠假肢行走,造成这样的结果源于一次手术。2022 年 11 月 12 日凌晨时分,平先生在回家路上不慎被人行道隔离栏绊倒后,被送往黄河三门峡医院救治,诊断为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医院在次日为其进行了骨折内固定手术。术后,医生发现其右小腿肌肉已广泛坏死,最终不得不为平先生实施了右大腿截肢手术。

无法接受这一结果的平先生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但在维权过程中,他有了更惊人的发现。他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住院电子病历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病历存在大面积异常修改。根据鉴定意见,多个病历文书的创建和完成时间严重不合规,甚至在其出院后仍有创建和修改记录;部分修改内容不详;作为治疗关键步骤的术前讨论记录在病历中缺失。这些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病历还原真实的治疗过程。

2023 年 10 月,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由于医院提供的病历存在诸多异常,导致无法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医院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据此推定黄河三门峡医院存在过错,同时考虑到患者自身疾病对损害后果的影响,判决医院承担 85% 的赔偿责任,赔偿平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近 80 万元,并支付 3 万元精神抚慰金。

一审宣判后,黄河三门峡医院不服提起上诉。2023 年 11 月 19 日的二审庭审中,院方代理律师辩称医生多次修改病历是正常行为,患者的截肢后果系自身疾病所致,并表示愿意调解。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而本案中,黄河三门峡医院提供的病历主要文书修改内容前后差别大,多处修改不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关键记录缺失,导致病历的真实性、原始性和完整性无法判断,医疗损害鉴定因此无法进行。一审法院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并划分责任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法院最终驳回医院的上诉,维持原判。

1 月 4 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先后联系黄河三门峡医院办公室和医务科,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判决情况。“多少钱也买不回我丈夫的一条腿,对于民事判决我们认可,但是目前还没收到三门峡市卫健委对医院和医生的处理结果。”平先生妻子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她们期望三门峡市卫健委尽快有个调查处理结果。

视频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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