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日发布 " 关于对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
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一、对诺斯罗普 · 格鲁曼系统公司、L3 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VSE 公司、塞拉技术服务公司、红猫控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高点航空技术公司、伊庇鲁斯公司、迪德罗恩公司、I 领域公司、蓝力技术公司、潜航技术公司、万拓公司、英特磊公司、菱形力量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等 20 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二、对帕尔默 · 卢基(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约翰 · 坎蒂伦(L3 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 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迈克尔 · 卡诺维尔(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 · 库默(VSE 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米奇 · 麦克唐纳(蒂尔无人机公司总裁)、安舒曼 · 罗伊(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丹 · 斯穆特(万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阿迪亚 · 德瓦拉孔达(迪德罗恩公司首席执行官)、安 · 伍德(高点航空技术公司总裁)、杰伊 · 霍夫利奇(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等 10 名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本决定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施行。
反制清单
一、企业
(一)诺斯罗普 · 格鲁曼系统公司(Northrop Grumman Systems Corporation)
(二)L3 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L3Harris Maritime Services)
(三)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Boeing in St. Louis)
(四)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Gibbs & Cox, Inc.)
(五)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Advanced Acoustic Concepts)
(六)VSE 公司(VSE Corporation)
(七)塞拉技术服务公司(Sierra Technical Services, Inc.)
(八)红猫控股公司(Red Cat Holdings, Inc.)
(九)蒂尔无人机公司(Teal Drones, Inc.)
(十)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ReconCraft)
(十一)高点航空技术公司(High Point Aerotechnologies)
(十二)伊庇鲁斯公司(Epirus, Inc.)
(十三)迪德罗恩公司(Dedrone Holdings Inc.)
(十四)I 领域公司(Area-I)
(十五)蓝力技术公司(Blue Force Technologies)
(十六)潜航技术公司(Dive Technologies)
(十七)万拓公司(Vantor)
(十八)英特磊公司(Intelligent Epitaxy Technology, Inc.)
(十九)菱形力量公司(Rhombus Power Inc.)
(二十)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Lazarus Enterprises Inc.)
二、高级管理人员
(一)帕尔默 · 卢基(Palmer Luckey),男,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
(二)约翰 · 坎蒂伦(John Cantillon),男,L3 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 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
(三)迈克尔 · 卡诺维尔(Michael J. Carnovale),男,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四)约翰 · 库默(John A. Cuomo),男,VSE 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五)米奇 · 麦克唐纳(Mitch McDonald),男,蒂尔无人机公司总裁
(六)安舒曼 · 罗伊(Anshuman Roy),男,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七)丹 · 斯穆特(Dan Smoot),男,万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八)阿迪亚 · 德瓦拉孔达(Aaditya Devarakonda),男,迪德罗恩公司首席执行官
(九)安 · 伍德(Ann Wood),女,高点航空技术公司总裁
(十)杰伊 · 霍夫利奇(Jay Hoflich),男,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总台央视记者 黄惠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