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陈时飞被公诉,曾主导新冠疫苗应急审评

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陈时飞被公诉,曾主导新冠疫苗应急审评

2025-11-24 动态更新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时飞作出逮捕决定。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时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时飞利用担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陈时飞1962年7月出生,为浙江天台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拥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陈时飞曾在浙江省药监系统工作多年。1983年起,陈时飞进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任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而后历任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科技质量处副处长、药品注册处副处长,宁波市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挂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浙江省食安办主任等职。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2018年7月,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被曝光,随即引发中央严厉问责,吉林省和国家药监局7名省部级官员被问责,国家药监局内部也有多名司级、处级官员被处理。在此背景下,陈时飞临危受命,于当年9月获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

陈时飞在任期间,国家药监局推出了一系列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疫苗监管等领域的政策。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专门制定了新冠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等五个标准,明确了新冠病毒疫苗上市申请和附条件批准的技术标准。期间,陈时飞多次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在2020年2月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陈时飞介绍了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应急审批等相关情况,强调国家药监局非常注重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保证试验结果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2020年12月,陈时飞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疫苗生产质量安全,从研发到上市后,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研发阶段跟踪指导、生产环节强化监管、开展巡查抽查、配合做好监测、扩大批签发能力建设、加强全链条追溯管理等,确保疫苗质量。

陈时飞曾多次强调,要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药物应急审评审批和质量监管。他在任期间,我国共有五款新冠疫苗上市,分别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康泰生物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康希诺生物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医科院生物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2022年8月,国务院发布任免通知,免去陈时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两年多后,2025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63岁的陈时飞被查。他成为国家药监局组建7年来首个被查的中管干部。

2025年7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陈时飞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陈时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靠药监吃药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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