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9 月至 10 月,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孕妇泰国坠崖 " 离婚案并作出判决,被告俞某某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诉讼,受到社会广泛关注。10 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回应了该案中的重要程序性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在收到秦淮区法院报送的送达申请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最高法委托我驻泰国大使馆在探视时向俞某某送达了相关司法文书。在录取询问笔录方面,最高法通过外交部请我驻泰国大使馆就此探询泰国监狱主管部门态度,泰国监狱同意使馆在探视俞某某时就离婚案件所涉具体问题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后我驻泰国大使馆为本案多次赴监狱探视,及时将多份询问笔录转回国内。
据介绍,结合本案中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况,最高法通过外交部委托我驻泰国大使馆探询泰方监狱对于视频开庭的态度。泰国监狱方面给予了积极反馈,并结合监狱条件和时差等考虑,对庭审使用的视频通讯程序、开庭的具体时间等提出建议,以便安排俞某某单独接受庭审。
该负责人表示,在涉外案件审理中,因当事人、证据材料位于境外,人民法院经常需要开展跨境送达、取证甚至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司法实践中,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通过我国法院与外国主管机关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合作,尊重对象国司法主权,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记者冯家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