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iFinD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 254 家江苏 A 股上市公司相继发布公告,宣布取消监事会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这是一场由新公司法带来的企业治理结构改革。2024 年 7 月 1 日,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其中第 121 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此外,不再区分 " 股东会 "(有限公司)和 " 股东大会 "(股份公司),统一称之为 " 股东会 "。
今年 3 月,证监会发布配套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4 月 11 日,第一家江苏企业开始行动。常青科技率先发布公告称,将取消监事会并全面修订公司章程。从具体条款来看,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将全部转移至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公司财务和人员履职的责任。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专业性,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成员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比如,常青科技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对于部分上市公司来说,审计委员会并非新鲜事。财信证券相关负责人指出,证券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使得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功能重叠的问题得以解决。这一调整降低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成本,将监督职能集中化,避免多头监督带来的低效问题。此外,审计委员会制度使监督者更加接近决策中心,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的客观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