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大队长被控走私毒品获刑三年半!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上诉,律师称其涉案行为是出于工作目的

禁毒大队长被控走私毒品获刑三年半!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上诉,律师称其涉案行为是出于工作目的

2025-10-14 动态更新

10 月 14 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刘威被控走私毒品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沈阳中院)判决刘威犯走私毒品罪,刑期三年六个月,刘威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3 年 12 月,刘威在未向分局领导及市局禁毒支队汇报的情况下,违规将王迁(化名)作为特情人员使用,擅自指示王迁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联系到一泰国贩卖大麻人员,让其向国内邮寄大麻样品,并向王迁提供了国内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收件地址为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在地。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两名辅警按照刘威指示在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大门附近快递柜取境外邮寄的包裹时,被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及浑南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控制,公安机关在包裹中查获 160.25 克大麻叶。几天后,刘威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又从寄到该快递柜的另一境外包裹中查获 1352.09 克大麻叶。经鉴定,上述大麻叶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起初,公安系统内部对刘威展开调查,刘威被免职。2024 年 2 月,于洪分局刑警大队将王迁涉嫌走私毒品一案移送审查起诉至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刘威也涉嫌走私毒品犯罪。2024 年 3 月 15 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威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立案侦查,刘威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刑事拘留。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16 日,该案在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两次庭审中刘威均表示自己无罪,辩护人也为其作无罪辩护。

该案的争议焦点为,刘威走私毒品是否出于工作目的,这决定了他是否构成犯罪。

一审判决认为,相关证据不能认定刘威让王迁从境外走私大麻入境是出于工作目的。建立特情人员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规范管理,而本案中自刘威让王迁与境外贩毒人员联系至案发历经约半年,其间其既未履行审批程序,也未对王迁进行规范管理。本案中并不存在阻却刘威依照法定程序建立特情的事由。刘威虽辩称他曾与同事研究过此事并向领导口头汇报,但均被相关证人予以否认。

一审判决强调,刘威和王迁诱使他人向王迁购买大麻,之后刘威又将相关情况提供给公安办案机关,使相关买毒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是被明确禁止的非法行为。"

刘威的辩护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鹏指出,上述事实恰好说明刘威涉案行为是出于工作目的。

郭鹏表示,刑事案件应当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是需要用证据排除刘威出于工作目的,更需要证据证明刘威是出于毒品犯罪的目的。判决没有考虑收件地址是于洪分局,刘威要求两名辅警戴手套、全程录像。

郭鹏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宣判,刘威在看守所以远程视频形式出庭,法官宣读判决后,刘威在视频中提出上诉,庭后,辩方已向法院提交了上诉书。

上诉书显示,刘威作为于洪分局禁毒大队负责人,有打击毒品犯罪的法定职权,为了打击毒品犯罪侦查工作需要,依法发展特情人员王迁,开展控制下交付侦查工作,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和毒品犯罪的事实,也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 依法应当判决上诉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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