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立法:集中出租房须配专员、装监控

广东拟立法:集中出租房须配专员、装监控

2025-09-10 动态更新

近日,《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稿》提出,全省建立租赁信息联网报送机制,对十间以上集中出租房,要求配备专职管理员、建立治安制度,并在公共区域安装能够保存不少于三十日的监控设备,同时设立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条款,力图通过精细化手段筑牢租赁安全防线。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的公寓仅有前台在上班时间在岗,夜间缺乏相应管理,监控录像能否保存满 30 天也没有明确保证。若新规实施,意味着额外的用工和设备成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表示,在落实专职管理员和监控留存等要求时,还需要考虑现实成本,防止中小房东可能通过涨租将压力转嫁给租客,进而激化租赁矛盾。

对时租、日租房,《意见稿》也设立了专项约束,要求短租经营者必须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守与访客登记。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执行 " 三重防护 ":登记监护人信息、核查同行人关系、强化安全巡查,发现异常需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这一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直指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频发于非正规住宿场所的治理难点。拒不落实的经营者将面临最高五千元罚款,这是《意见稿》设定的最严厉处罚档次。

在社会普遍关切的信息安全方面,《意见稿》专设条款,要求公安机关、租赁服务机构以及房地产中介、电商平台等主体妥善保管和使用相关信息,禁止非法收集、使用、买卖个人信息,违者将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追责。黄尹旭强调,联网报送和监控留存应严格遵循 " 最小必要原则 ",只覆盖必要的公共区域,须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并建立信息管理与删除机制,落实个人信息保护义务,避免侵犯租客隐私。

来源:羊城 · 晚报记者罗清峣 实习生 陈心如意、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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