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江西省丰城市卫健委面对争议实事求是、勇于担当的态度。现在患者和家属投诉的情况很多,但是本案中,患者及其家属住院后要求外院专家来做手术,自愿承担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差旅及劳务费用等,并签了相关同意书,证据非常清楚。当地卫健委做不予支持投诉意见的决定,合理合情,确应视为应有的担当。
医疗纠纷的情况非常复杂,而在舆论场上,患者和家属通常会得到更多同情。在发生纠纷时,卫健委即使发现投诉者属于 " 医闹 ",院方没有过错,秉公处理也会面临压力。不久前,河南周口第六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邵医生因三起医疗纠纷受到网暴,最后坠楼身亡,反映了医疗界面对 " 医闹 " 和网上舆论压力时的困境。
在这起纠纷中,患者和家属自己同意了请院外专家并支付额外费用,事后又反悔,这是不道德的。虽然患者可能认为当初签同意书,也是 " 迫不得已 ",但是那些额外的收费由患者家属直接交于外院专家,根本没有过丰城人民医院医生的手,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应当维护基本的契约精神。需要紧急服务时,什么条件都答应,事情过后再反悔,如果纵容这样的 " 过河拆桥 ",我们社会的一些基础规则将陷入混乱。
我们社会的服务体系永远都会有一些堵点和缺陷,跨越它们就会面临一笔额外费用。社会要在打通堵点、弥补缺陷方面多下功夫,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总有一些 " 远水不解近渴 " 的时候,为紧急需求支付临时费用,事后也尊重协议,不予反悔,这是应有的道德表现。之前江西一所医院患儿长途转运至上海的医院,民营救护车提供服务并且高收费,患儿家属事后反悔,就引起了争议。而在本案中,请院外医生已是通行做法,甚至谈不上堵点的问题,患者向院外医生支付额外费用也是广为接受的规则,在这个问题上反悔尤其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