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安徽长丰农商银行被罚款近300万元

涉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安徽长丰农商银行被罚款近300万元

2025-08-07 动态更新

8月7日,界面新闻了解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299.9万元,与此同时,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合计被罚款22.1万元

经查,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征信异议办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99.9万元,公示期限为3年。

时任该行副行长王磊、时任该行城东支行行长陈红梅,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万元

时任该行蒙城北路支行行长王先祥、时任该行罗塘支行行长杨志俊、时任该行新蚌埠路支行行长崔跃,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均被罚款1.1万元

时任该行徐庙支行行长陶瑞、时任该行沛河支行信贷会计邓继武、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陆忠琳、时任该行沛河支行行长李强、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办事员胡前法、时任该行徐庙支行行长助理朱翔,对违反征信异议办理相关规定负有责任,均被罚款2.2万元

时任该行运行管理部总经理章敏,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3.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9月,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

安徽长丰农商银行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制而成,于2012年11月8日正式挂牌开业。

官网显示,截至2024年末,该行资产总额321.78亿元,各项存款268.08亿元,各项贷款245.40亿元,年内累计缴纳各项税收1.46亿元。

2024年,安徽长丰农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78亿元、净利润2.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8%、14.61%,不良贷款率2.39%,拨备覆盖率1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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