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第二次考研且不工作的情况下,理论上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2. 各个省份对于往届生的报考要求各不相同。按照国家规定,往届生应该选择其工作地或户籍所在的省(区、市)作为报考地点,即可以选择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之一。
3. 通常情况下,可以把拟报考的地方视为工作地来报考,但在一些地区可能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的就业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而在某些地方则不需要这些材料。具体的要求需参考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
第二次考研能否在本省省会参加考试取决于具体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且已经缴纳了社保的往届生,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而对于没有工作的,则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这里的“所在地”指的是地级市。第二次考研的学生被视为往届生。
若第二次考研的学生户籍所在地为省会城市,或者在省会城市工作并已缴纳社保,那么他就可以在本省省会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