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通常在被录取后由学校发送至档案所在的单位以直接调取。
1. 如果个人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的约二十天内,考生将会收到相关部门发出的调档函,并需在一月之内完成调档工作,将档案寄送至学校进行审查。
2. 一些地区的调档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政务网站。准备好身份证、调档函及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注意事项:若需要在原单位办理离职并开具离职证明,此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建议尽早开始办理。通常来说,一旦获得拟录取通知,便意味着考研已基本稳妥,此时便可着手准备离职手续,以免错过调档的时间限制而造成遗憾。
3. 对于那些档案存放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情况,由于这些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因此应当与直接上级及人事部门沟通,了解调档的具体步骤,并通过机要渠道将档案转送到目标学校进行审核。
4. 若某些单位拒绝配合调档,必要时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利用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5. 上述内容适用于往届毕业生档案未保存在学校的情形。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毕业后其档案通常会被暂时保管在学校中,待考入研究生后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将其档案转送至研究生院进行审查,无需学生本人额外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