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准备考研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注意避免过度劳累。备考过程中通常会感到压力巨大、情绪波动较大。因此,在孕期要学会自我调节,不宜长时间复习材料,并且要保证充足的休息,避免熬夜。
成功考取研究生之后,如果在入学前需要休养,可以向学校申请休学。不过,休学最长期限为一年,并且需要提交正式的休学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以下是天津大学关于休学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时,允许休学:
(一)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学业的研究生,需提供三甲或以上级别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学以一个学期为单位计算,若到期后仍然无法复学,则可以继续申请休学,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二)女性研究生依法婚育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学年。
第二十二条 申请休学者需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经过导师同意及所在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间,学生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并且不享有在校学生的相关福利待遇,户籍也不作变动。
第二十三条 休学结束后,研究生申请复学时需携带原有的《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如因疾病休学者还需提供三甲或以上级别医院的证明),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凭复学证明到注册中心完成注册。
第二十四条 若研究生因特殊情况需中途暂停学业,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时,可申请保留学籍。这一请求需获得导师同意及学院主管院长的认可,并由研究生院最终审批通过后发放保留学籍的证明,有效期限同样为一年。在此期间,学生将不享有在校学生的任何待遇。
第二十五条 停学期满后,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两个月内,持保留学籍的证明申请复学,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恢复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