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两个世界的英雄:革命年代的拉法耶特》终于与读者见面了。此书面世之际,我想再来说说拉法耶特。为什么是“再说”呢?因为对于在大学课堂讲授法国史的译者而言,拉法耶特这个人物是熟悉的,甚至熟悉得让人厌倦,“怎么每个学期都得提到他呀”。但于寻常处觅新境,既然总有人问到他,似乎就有再说道说道的必要。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粉墨登场的诸多历史人物里,拉法耶特是个匆匆过客。他既不像其曾经忠心侍奉的国王路易十六那样,留下无数笑话与叹谓;也不像步其后尘而崛起的军事强人拿破仑那样,开创以自己命名的时代。在他被卷入法国大革命之前,他已在新大陆的军事冒险中积累了崇高威望,人们期盼他在旧大陆的革命事业中再创辉煌,人们把他称颂为“两个世界的英雄”。然而,善始容易善终难,这个美名实在是来得太早了些。
很少有人注意到,拉法耶特是被“卷入”法国大革命的,而这不情不愿地“卷入”,或许足以说明他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的表现,以及这些表现与他“投身”美国革命期间的反差。或许我们更应该看到,彼岸之蜜糖,此地之砒霜,想要在两个世界当英雄,到底有多难,结果有多惨。在巨浪滔天的革命年代,拉法耶特几乎葬身于浊世洪流。
既然《两个世界的英雄》是拉法耶特的传记,那么我们就从拉法耶特的生平经历说起。
拉法耶特出生于法国外省的佩剑贵族家庭,身份是侯爵,因而后世对他的称谓,也经常带着侯爵这个头衔,称他为“拉法耶特侯爵”。很少有人注意到,对于汉语读者来说,“侯爵”这个头衔是带有误导性的,习惯了中国历史上“公侯伯子男”五个贵族等级的汉语读者,可能会想当然地以为:“侯爵”就是“公爵之下,伯爵之上”的爵位。
实际上,在欧洲封建制度中,“侯爵”(marquis)往往是指受封于偏远地区的贵族,因此“侯爵”在译成汉语时也被译为“边区伯爵”(虽等同伯爵,但驻守边区)或“边地侯”,其身份无法与占据膏腴之地的公爵(duc)和伯爵(comte)相比,甚至无法与某些身家丰厚的子爵(vicomte,副伯爵)相比。如此说来,“侯爵”天然就带点乡下贵族的含义。这也难怪在凡尔赛的贵族学校里,年轻的普罗旺斯伯爵(复辟王朝首任国王路易十八)和阿图瓦伯爵(复辟王朝末任国王查理十世)在面对同样年轻的拉法耶特侯爵时,总是带点鄙夷之色了。
但在拉法耶特看来,“侯爵”这个称谓却代表着无上荣光。一方面,拉法耶特的家庭属于最古老的佩剑贵族,也就是军功贵族,“侯爵”头衔是历代先祖为国王奔走效命、浴血沙场而获得的,与后来为国王提供财政服务和法律服务的穿袍贵族迥然不同。在佩剑贵族眼中,穿袍贵族就是拨算珠子和耍嘴皮子的,说得好听就是廷臣,说得难听就是弄臣。另一方面,拉法耶特的父亲就是在对外战争中为国牺牲的,“侯爵”头衔是父亲遗留给他的珍贵礼物。
拉法耶特是作为未成年的外地女婿来到巴黎的,说他是个“童养婿”倒也未尝不可。但他与连襟不同,拉法耶特的连襟放弃了自己原有的家族姓氏,继承了老丈人家“诺阿伊子爵”这个名号,而拉法耶特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拉法耶特侯爵”这个名号。就此而言,拉法耶特并非“入赘女婿”,这对于实际上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拉法耶特来说,总算是稍感宽慰,因为他可以凭借父亲遗留给他的名号,再次振兴这个没落家族的威望。
平心而论,老丈人对于年轻的拉法耶特是有点嫌弃的。与成熟稳重、言谈得体、前途无量的大女婿诺阿伊子爵相比,小女婿拉法耶特空有侯爵名号,却显得木讷而笨拙,与其他能言善辩、处事圆滑的贵族子弟格格不入,命中注定没什么前途。但老丈人对于“不成器”的拉法耶特也多有提携。在冷若冰霜的外表下,拉法耶特怀有强烈的自尊心和炽热的荣誉感,似乎能被造就为一个合格军人,于是老丈人为他谋求了一个候补军职。老丈人当然不敢指望他有多大成就,只希望他老老实实呆在军队里,别给家族丢脸就行。
但天不遂人愿,突如其来的军队改革打断了拉法耶特的军阶晋升之路。厌倦了老丈人的嫌弃,厌倦了凡尔赛的鄙夷,拉法耶特干脆变卖自己原有的家产,瞒着所有家人,踏上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从旧大陆航向新大陆。拉法耶特在新大陆的冒险,是另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他在大陆军服役期间经历的刀光剑影和血雨腥风,我不打算在此赘述。但我想从他与别人的接触中、从他给别人的印象中,映衬出他的个性与品格。
影视中的拉法耶特
对于沉默寡言的华盛顿来说,或许是见过太多言语浮夸、举止轻佻的法国贵族,华盛顿对法国人素无好感。但拉法耶特这个不善言辞、朴实无华的法国年轻人,却很对华盛顿的胃口;而拉法耶特在战场上几次奋不顾身、悍不畏死的战斗经历,更让华盛顿对他赞不绝口。另一方面,自幼丧父的拉法耶特对极具威严的华盛顿也是敬爱有加,拉法耶特能在华盛顿身边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进而心甘情愿地投身于华盛顿领导的革命事业。
对于风华正茂的汉密尔顿和劳伦斯来说,拉法耶特与他们年龄相若、志趣相投。汉密尔顿和劳伦斯通晓法语,能与拉法耶特自由交谈。汉密尔顿才华横溢、谋略出众,劳伦斯博学多识、聪明睿智,而拉法耶特待人真诚、热情真挚。在华盛顿的参谋部里,三个年轻人相识相知、肝胆相照,他们同欢喜而共患难,在战场上好几次守望相助、化险为夷,他们共同度过了拉法耶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对于大陆军的基层官兵来说,拉法耶特是和蔼可亲的长官。拉法耶特是来自法国的职业军人,但他身上没有法国军官常见的自以为是的骄傲习气。拉法耶特曾经对大陆军的官兵们说:“我是来向你们学习的。”拉法耶特真诚地相信,出身北美民兵的大陆军官兵比他更有战斗经验。但拉法耶特同样是个坚如磐石的指挥官,即使在兵败如山倒的危难时刻,他仍然能够临危不乱,镇定自若地指挥自己的小部队断后,掩护大部队脱险,最终让大陆军全身而退。直到战斗结束,直到部下提醒,他才留意到自己小腿中弹,血流如注。
对于黑人奴隶来说,拉法耶特是个善良的朋友。拉法耶特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他曾多次劝说华盛顿、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等师友,释放黑人奴隶,还他们以自由。拉法耶特不厌其烦地劝说,战友们不胜其烦地解释。或许拉法耶特也意识到,自己多管闲事会让战友们感到困扰和厌烦,但他从不退让,始终仗义执言,坚守废奴立场。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拉法耶特是个可靠的盟友。为了争取印第安部落的支持,深知北美白人与印第安人关系紧张的拉法耶特不惜以身犯险,独自深入印第安部落的领地,终于赢得印第安人的信任和支持,最终说服印第安人共同对抗英国。
但拉法耶特最伟大的成就,是成功缔结了法美同盟。这个在法国陆军中创业未半而中道被裁的年轻军官,凭借自己的勇敢和谋略晋升为大陆军少将师长,从而具备了为大陆会议和法国宫廷奔走穿梭、牵线搭桥的身份和能量。与他在战场上的赫赫战功相比,他在外交舞台上的辉煌成就更具意义,因为法美同盟的缔结,根本改变了交战双方的力量对比,最终决定了战争的结局。就此而言,拉法耶特无愧于“两个世界的英雄”这个称号。
拉法耶特是带着“两个世界的英雄”这个称号回到旧大陆的。在法国,这个本来命中注定没什么前途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为万众瞩目、人人景仰的民族英雄。国王为他嘉奖,家人为他自豪,一切如此美好。拉法耶特本想功成身退,但此时的法国已是暗流涌动,危机四伏,山雨欲来风满楼。向来对数字毫无概念的拉法耶特可能没有想过,法美同盟的缔结,联美抗英的战争,耗尽了法国的财政资源,加剧了法国的财政危机,从而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埋下了伏笔。如此说来,拉法耶特也算是法国大革命的次要责任人。
无论是在1787年显贵会议期间,还是在1789年三级会议期间,拉法耶特的表现都不算活跃。尽管民众对他寄予厚望,但出身贵族的拉法耶特经常会陷入角色冲突的困难境地。尤其是在三级会议代表推选前后,出身第二等级(贵族等级)的拉法耶特,既要代表贵族的利益,又要顾及民众的期望,他内心矛盾、左右为难,只好在会议大厅的代表席位上扮演一个缄默不言的无聊角色。如果在即将到来的法国大革命中,拉法耶特心甘情愿地扮演冷眼旁观的角色,对他本人及其家族而言,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
如前所述,拉法耶特是主动“投身”美国革命,但却是被动“卷入”法国革命的,而“卷入”的契机,则是他被任命为巴黎国民自卫军司令。1789年7月14日,巴黎市民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巴黎市民成立了自己的市政机关,推举天文学家巴伊为巴黎市长,推举拉法耶特为巴黎国民自卫军司令。对于正当盛年、正要有所作为的拉法耶特来说,这个称得上量身定做的任命无疑是非常诱人的,这既能延续他作为大陆军将领的伟业,又能实现他为法国军队服务的夙愿,因此他欣然领命。但拉法耶特未能预料到,这个举足轻重的政治任命,并非军事上成熟、政治上幼稚的职业军人所能胜任的,甚至可以说是惹祸上身。
彼时去到美国,身为大陆军准将旅长(后来晋升为少将师长),拉法耶特有幸遇见如师如父的华盛顿、亦师亦友的汉密尔顿和劳伦斯,他只需要与战友们并肩作战,他大可以把生命和名誉托付给他们,而不需要担心他们出卖自己,而他们也确实从未辜负自己。
此时回到法国,身为巴黎国民自卫军司令,拉法耶特却不得不面对毫无主见的国王路易十六、自作聪明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首鼠两端的米拉波、见风使舵的西耶斯、阴险狡诈的塔列朗、野心勃勃的罗伯斯比尔、神经兮兮的德穆兰、咄咄逼人的丹东和马拉。这些人来自不同等级,属于不同阵营,相互勾兑利益,彼此钩心斗角。他们要么对拉法耶特怀有敌意,要么对拉法耶特阳奉阴违,要么把拉法耶特当成傻瓜,而拉法耶特也屡屡被他们欺骗和愚弄,成为他们追逐利益的趁手工具,而拉法耶特却在日复一日的极限拉扯中耗尽了自己的政治声望,直到1791年7月17日的“马斯校场血案”让他声名扫地。
我们无须重复拉法耶特对法国大革命的贡献:他参与组建了“国民议会”,他亲自设计了蓝白红三色帽徽和三色旗,他参与起草了《人权宣言》。上述事实已成定论,在此不必赘述。但我们要记得拉法耶特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挫折:他未能及时发现国王出逃的宫廷密谋,他在国王出逃失败后未能与国王划清界限,他在“马斯校场血案”中负有难辞其咎的责任,他在出任方面军司令时已失去立法议会信任,他却未能审时度势并及时抽身,最终祸及家人。
1792年8月19日那个沮丧不已的夜晚,距离1790年7月14日那个激动人心的下午,只不过两年而已。拉法耶特从结盟节的绝对主角到战场上的败军之将,从声望巅峰到声名狼藉,也只不过两年而已。不难想象拉法耶特当时的心境,他本来是“两个世界的英雄”,但从他脱离部队,放下武器,向围堵法国的普奥联军投降时起,他的政治生命就戛然而止了,他的一世英名也就一扫而空了。但让他最为担忧的,不是自己的结局,而是家人的命运,他从来不敢指望贪权嗜血的雅各宾派“祸不及妻儿”,但自身难保的他也只能祈求上帝垂怜了。
从1792年8月19日到1797年9月19日,拉法耶特被奥地利人关押了五年。在狱中,拉法耶特错过了废除王政、建立共和、雅各宾专政、热月政变等重大事件;出狱后,拉法耶特已经是个政治影响力被剥夺净尽的孤家寡人。在狱中,华盛顿、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等旧日战友曾经为了改善他的境遇而多方游说,拿破仑这样的军界强人和政坛新贵更是为了恢复他的自由而强力施压;出狱后,旧友新朋却对背负举世骂名的拉法耶特避之唯恐不及。死里逃生的拉法耶特退居拉格朗日城堡,又错过了雾月政变、拿破仑称帝、王政复辟等重大事件,但这对于心有余悸的拉法耶特来说或许是最好的安排。
1830年7月27日至29日,巴黎市民在“光荣的三天”里推翻了倒行逆施的波旁复辟王朝。在银行家拉菲特的劝说下,拉法耶特再次出任巴黎国民自卫军司令,这距离他上次出任这个职务已经过去四十多年。拉法耶特建议拉菲特邀请立场开明的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普担任国王,并为奥尔良七月王朝保驾护航,希望这个新王朝能够建立稳定的君主立宪政体。但坐稳了王位的路易-菲利普旋即解除了拉法耶特的职务,拉法耶特这次短暂复出成为其政治生命的回光返照,而他也在四年后迎来其物理生命的最终结局。
在国内通行的历史课本里,拉法耶特被指称为法国大革命中君主立宪派的领袖,而在国内流行的君主立宪派、吉伦特派、雅各宾派层层递进的大革命叙事中,拉法耶特被描述为落后于形势的政治人物,最终被形势所抛弃。在我看来,这种评价对拉法耶特颇不公平。毕竟法国大革命的最初三年(1789年7月至1792年9月),即君主立宪派执政时期,正是革命成果最为丰硕的三年。
“国民议会”的成立,《人权宣言》的书写,法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和制定,乃至于蓝白红三色旗的设计,都离不开君主立宪派尤其是拉法耶特本人的努力。对比后来的吉伦特派执政时期和雅各宾派执政时期(1792年9月至1794年7月),这两个派别出台的更多是形势所迫的非常措施,甚至是极端措施,比如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两百多年后,回顾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流传至今、历久不衰的制度成果无非是“国民议会”、《人权宣言》,以及《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而已。
诚然,法国大革命中的拉法耶特,勉强称得上是君主立宪派的领袖,但他更多承担着精神召集人和秩序守护者的角色,其政治能量远远无法与米拉波和西耶斯这样的老练政客相提并论。而且,就拉法耶特本人的认知而言,他最看重的不是“君主”而是“宪法”,他所坚持的不是“忠君”而是“立宪”,所以拉法耶特才会说:“如果国王拒绝宪法,我将反对他。如果国王接受宪法,我将保卫他。”在这里,“王在法下”的立宪原则呼之欲出。
追溯法国保守自由主义者的思想脉络,拉法耶特之前有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拉法耶特之后有贡斯当和托克维尔,包括拉法耶特本人,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羡慕英国的君主立宪制,都认同这种“王在议会”、“王在法下”的制度,认为这种制度捍卫了“法律之下的自由”。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以拉法耶特为首的君主立宪派想要为法国建立议会、制定宪法,并由君主充当议会合作者和宪法守护人,这种政治设想是无可厚非的。
但在推行君主立宪制时,君主与宪法是需要磨合的,甚至君主是需要“驯化”的,而“驯化君主”却并不容易。事实证明,波旁王朝的路易十六并非合格的立宪君主,结果身死国灭;波旁复辟王朝的路易十八勉强合格,其继任者查理十世则糟糕透顶,最终王朝倾覆。拉法耶特曾经辅佐波旁王朝的路易十六,后来又辅佐奥尔良七月王朝的路易-菲利普。拉法耶特想要建立一套行稳致远的君主立宪政体,但君主的专制冲动却总是让他的立宪尝试功败垂成。
回顾拉法耶特的政治生涯,他在新大陆的冒险如同梦幻般美好,而他在旧大陆的奋斗却如同梦魇般痛苦。从法国大革命到拿破仑时代,从复辟王朝到七月王朝,拉法耶特经历过王权专制、君主立宪、民主共和、帝政专断、王权复辟、君主立宪的治乱循环。即使置身于革命年代的浊世洪流中,即使历经起伏、备尝荣辱,拉法耶特始终对“人权与公民权”初心不改、上下求索,如果我们不以得失成败论英雄,则拉法耶特当之无愧为“两个世界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