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国家发改委网站3月18日公布全文。
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意见》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措施。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工资卡”,相当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绿色收益。建立绿证制度并使用绿证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绿证制度,电力用户通过绿证证明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绿证作为权威的绿色电力消费溯源和核算工具,可以有力支撑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构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3月18日举行的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17年实施绿证制度以来,我国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情,基本建立了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绿证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交易规模显著提升,交易主体持续扩大。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目前绿证市场供需不平衡,绿证价格较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尚未充分体现;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具体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绿证国际互认仍需持续推进。
在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方面,《意见》提出:一方面,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在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电解铝行业提出绿色电力消费目标并使用绿证核算基础上,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绿证强制消费要求,明确到2030年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要求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有效支撑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
另一方面,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鼓励其他用能单位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明确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领作用,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主动披露绿色电力消费情况。同时,丰富绿证自愿消费场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让电动汽车成为真正的新能源车;推动绿色电力消费与建筑融合,建设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建筑、绿电社区;推动电网企业、绿证交易平台等机构创新交易方式,为居民采购绿证、消费绿电提供更多便利,加大激励力度,将绿色电力消费纳入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评价指标;研究建立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分档分级标识。
此外,《意见》提出明确完善金融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企业、产品和活动等开展绿色电力消费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信贷支持。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政策。
李创军在发布会上回答绿证如何更好服务企业出口贸易时表示,近年来,全球贸易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比如欧盟提出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新电池法案,对贸易产品“含绿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消费绿色电力降低产品的碳足迹,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主要降碳路径。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对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可以满足出口产品绿色电力需求。总的来看,绿证具备服务出口贸易绿色化的良好基础。
基于上述现状,相关部门将加快对接绿证国际标准、加强绿证国际合作交流。李创军说,下一步将发挥好各绿证交易平台、绿证绿电服务中心的作用,聚焦企业出口产品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绿证绿电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同时做好绿证绿电供给,“之前我们也接到一些出口型企业反映买不到绿证或绿电的问题留言,这主要是绿证绿电供给的问题。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绿证核发的全覆盖,绿证可以满足企业出口贸易的需要。”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副司长高波在发布会上介绍,面向十五五算力资源发展需求,国家数据局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协作,按照“监测全量、优化存量、拓展增量”的工作思路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绿电统计及核算机制,开展绿电指标定期监测,进一步激发数据中心绿证消费积极性,强化数据中心绿电供给,推动“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算力资源布局优化,力争在2025年实现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达到80%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