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国家药监局近期组织对日本 KYOWA HAKKO BIO CO.,LTD. 的 Hofu 工厂(生产企业英文名称:Hofu Plant of KYOWA HAKKO BIO CO.,LTD.;生产地址:1-1 Kyowa-cho, Hofu-shi, Yamaguchi, Japan)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生产的谷胱甘肽(登记号:Y20190009115)、乙酰半胱氨酸(登记号:Y20190009075)、色氨酸(登记号:Y20190009135)、苯丙氨酸(登记号:Y20190009095)、L- 缬氨酸(登记号:Y20190009077)未按照批准信息组织生产,存在外购原料药进行贴签、包装或者外购粗品进行精制等情形,不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和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
一、暂停进口 KYOWA HAKKO BIO CO.,LTD. 的 Hofu 工厂生产的上述登记号的原料药,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该产品的进口通关单。二、上述登记号的原料药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 原辅包登记信息 " 中 " 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 " 调整为 "I"(即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三、上述登记号的原料药不得用于药品制剂生产,对已使用上述登记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制剂不得放行;已上市放行的制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开展调查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